1.寒假放假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至3月6日,3月9日开学。3月8日下午2:00-4:00到学工办签到。毕业生考完最后一科期末考试后即可放假,假前务必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落实论文写作任务,否则不能离校。(注意专业八级考试时间)
2.假期前,同学们要对寝室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寒假期间和实习期间增强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3.在春节前后各地方城市将举行地方招聘会,请同学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并积极参加。
4.按照学院毕业生论文工作的要求,毕业生在论文写作期间原则上不能离开学校,保证出勤,保证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经常沟通与联系。
5.毕业生在论文写作期间,如果需要到相关单位实习,必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邀请函(要求注明实习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员工持实习邀请函到学工办领取实习请假单,相关负责人签字之后送学工办备案,在实习结束后两天内到学工办销假。员工在外实习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一个月,最晚实习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2015年5月15日以后所有毕业生必须在校,完成毕业论文。除用人单位安排的必要面试以外,不再给假。
6.员工在实习期间必须保证有效联系方式畅通,保证学校需要的情况下可以随时返校。核对毕业生相关信息时由于本人不能亲自核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员工个人负责。
7.所有尚有部分科目需要参加补考的员工,请下学期主动联系教科研办薛薇老师(0431-85168049)。所有未参加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同学,请于2015年4月 每周五下午14:00-16:00及时参加补照,补拍地点:长春市东中华路43号新华社吉林分社(文化广场东侧,东中华路与牡丹街交汇处),负责人:高崇主任 电话:88968324。否则将不能正常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详见校内通知)。
8.所有已经签约的毕业生,请及时将协议书学校、学院留存部分上交学工办,以便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所有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同学及时将录取信息上报学工办,以办理研究生入学政审及转档工作。
9.请及时修满课外七学分。七学分中关于社会实践活动证明的要求:a.是“实践”而不是“实习”;b.必须标明是无偿工作;c.必须标明满100小时;d.必须有单位公章。
10.毕业之前每人写一篇博文发至gezm@jlu.edu.cn,或249529846@qq.com。
11.学院将于2015年1月15日封寝,所有假期留校同学必须在1月6日之前到学工办登记。
12. 如有问题请联系 葛宗梅:1375655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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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0日